2007年5月30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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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雅”敛财,此路不通
黄连

  一块砚台和一盆兰花,让临海市卫生局原局长杨某成了被告人,而且,他受审也仅仅就是因为接受了这两样雅物。这也许是杨某做梦也想不到的,然而现在,对他来说,悔也迟了(5月22日《浙江法制报》)。
  砚台,文房四宝之一;兰花,文人骚客所好。想当初,官居局长的杨某一定觉得自己“雅”得很。而且,我们还可以揣想,对钱这个孔方兄,杨某很可能嫌“俗气”,所以他不收钞票,也不收礼券。
  然而,透过这“雅”,我们却看到了“不雅”。你道那盆兰花价值几何?14万元!虽然购买那盆兰花杨某本人也掏了4万元钱,但他“看”兰花时特意带了曾“关照”过的老板同去,终究透露了他的“良苦用心”——那8万元,是老板的“谢意”。
  所以说,雅的只是兰花和砚台;人,并不雅,不仅不雅,还陋得很。一些官员就是以“雅”作为面具,干着疯狂敛财的勾当。
  这方面的例子已经很多了。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的赃物中,就有不少字画古玩等雅物;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收受的诸如恐龙蛋、十三行真迹和窑变釉天球瓶等10多件雅物,居然还是文物。还有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分局原局长王天义,也是通过“爱好”字画敛财高达千余万元。
  可见,这种“雅”,在一些贪官那里是会演变出巨大的罪恶的,也令其贪的过程更加隐晦,或者说藏着很深的心机。
  比如,杨某“看”兰花时带老板,就是心机。王天义在这方面更可作为典型,他“独创”了一套“收罗”字画的“妙法”,比如:以买字画为名向曾求助过自己的人索钱(这是“以画索钱”);有人给他送钱时,他先假作推辞,待到人家说是让他去买字画时,他才“欣然”收下(这叫“以钱换画”);有人向他送礼时,就找“贿托”帮助卖字画,“贿托”高价从他那里买来字画后再陪同送礼人将字画送到自己家中物归原主(这可算“以画换钱”)。凡此种种,你想象得到吗?在如此“雅”的面具下,居然隐藏着这么一套见不得人的交易。
  还有,现在有不少贪官热衷于收藏古董、字画,种养名贵花草,是为了拥有比钞票更大的“增值潜力”。本来嘛,“盛世热藏”,原是经济繁荣、社会安康、百姓富足的表现,是令人欣喜的现象。然而,如果贪官成了收藏热潮的生力军,那就是一股刺骨的寒流了。
  这就提醒我们,必须对这种戴“雅”面具或者说以“雅”敛财的勾当,保持高度的警惕,并加以严厉的打击。杨某的受审,自然是咎由自取。更主要的是,这可以给一些为官者强烈的警示:以“雅”敛财、借“雅”行腐,终究是一条走不通的路,纵使机关算尽也枉然。